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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可萊有限公司暑期創作體驗活動參加約款

本活動由「森可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甲方」)主辦,並委託「扭扭多元藝術」負責活動之推廣、報名服務及諮詢事宜。當您(即參加人,以下簡稱「乙方」;如乙方為未成年人,則包含其法定代理人)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或完成報名程序並繳費時,即視為乙方與甲方間契約成立,並同意接受本約款之全部內容。

壹、活動主辦與報名服務

一、主辦單位

本活動之主辦單位、契約當事人及服務提供者均為森可萊有限公司。

二、活動推廣與報名服務

甲方委託「扭扭多元藝術」辦理活動推廣、報名諮詢及報名資料蒐集等相關行政事宜。

三、活動資訊

活動名稱、期間及地點,依網路報名頁面所載資訊為準。

四、活動性質

本活動為短期主題式藝文體驗活動,旨在透過單一主題之互動、實作與創作,增進參加人對各種領域之興趣與探索。

各主題體驗內容均為獨立規劃之創作活動,每個獨立主題體驗期間皆為五日(不論是第一週、第二週等等皆是如此),乙方得依個人需求選擇以「主題體驗週」、「單日活動」或「半日活動」方式參加。

五、服務範圍之排除

為維護活動品質,甲方聲明本活動不提供:學校作業輔導、補習教學或升學準備服務、課後照顧服務、托育服務或保育服務、生活照顧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生活常規訓練、盥洗管理、午睡管理、接送服務或長期照顧服務)。

貳、費用與給付方式

一、總費用

本活動總費用依報名頁面公告之金額為準。

費用項目包含:

(一)活動綜合服務費(活動設計費、活動帶領人員勞務費、場地使用及行政作業)。

(二)個人化代辦費用(專屬材料及訂製物)。

二、給付期限與方式

(一)全額給付義務

乙方應於甲方提供訂購確認單後三日內一次付清總費用全額。

甲方不接受分期繳納或定金預付。

(二)逾期效果

乙方未於甲方提供訂購確認單後三日內付清全額費用者,系統將自動取消名額,不予保留。

(三)早鳥優惠特別約定

乙方如欲適用報名頁面所載之優惠價格,除須符合該優惠條件外,仍須依本款第(一)目約定期限完成全額繳費,否則視為放棄優惠資格,應按原價補足差額。

三、收款對象

乙方應將費用支付予甲方指定之帳戶或支付平台。

若乙方誤將款項支付予非甲方指定之第三方,不生給付效力。

參、退費規定與違約處理

乙方繳費後因故要求取消報名者(惟係因天災、疾病致無法參加並能提出合理證明者,不在此限),因活動名額有限且具排他性,一旦報名即佔用名額致甲方無法另行安排,故依下列基準辦理退費:

一、活動開始前之退費基準

(一)45日前取消

乙方於實際活動開始日前45日提出取消申請者,甲方應退還總費用百分之九十。

(二)30日前取消

乙方於實際活動開始日前30日提出取消申請者,甲方應退還總費用百分之八十。

(三)21日至30日取消

乙方於實際活動開始日前21日至30日提出取消申請者,甲方應退還總費用百分之七十。

(四)8日至20日前取消

乙方於實際活動開始日前8日至20日提出取消申請者,甲方應退還總費用百分之六十。

(五)活動前7日取消

乙方於實際活動開始日前7日提出取消申請者,甲方概不退費(惟甲方如能及時找到其他有需求參加活動者並完成報名及繳費,或由乙方推介之第三人完成報名及繳費者,甲方得對乙方進行全額退費)。

二、活動開始後之特別約定

(一)全額不予退費

乙方於活動開始日(含當日)起,不論是否實際參與,或因個人因素、財務規劃變動、無法配合活動等理由中途退出者,甲方所收取之總費用全數不予退還。

(二)名額不可替換

活動開始後,乙方不得要求將名額轉讓予他人或折抵其他活動。

三、代辦費扣除

若甲方已為乙方支出個人化代辦費用(如已製作或訂製之專屬材料、客製化商品等),該部分費用不論取消時間為何,均應先自應退還款項中扣除。

專屬材料部分,甲方應於扣款後交付予乙方。

肆、不可抗力事由

一、活動延期

如遇天災、地震、颱風、流行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經活動所在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致活動無法如期舉行時,甲方得另行公告其他適當日期或安排相應處理方式。

伍、著作權與肖像權

一、著作權歸屬

甲方為本活動所提供之創作指引、活動資料及相關影音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甲方。

乙方僅得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使用,不得翻印、轉載或公開傳輸。

二、肖像權授權

乙方同意甲方於活動期間進行攝影或錄影,並授權甲方將含有乙方肖像之照片或影片,用於活動紀錄、成果發表或後續活動宣傳之用途。

陸、保險與安全

一、公共意外責任險

甲方應確保活動期間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二、乙方義務

乙方應遵守活動規範及現場工作人員之引導。

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致自身或他人受有損害者,應由乙方(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負擔相關責任。

柒、爭議解決

一、準據法

本約款之解釋與履行,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二、管轄法院

雙方因本約款發生爭議時,應先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如需提起訴訟,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捌、其他約定

一、生效要件

本約款自乙方於網路報名系統或報名表勾選同意並完成繳費時起生效。

二、補充規定

本約款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誠信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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